熱血公民成員拒認襲擊記者

【本報訊】熱血公民成員李政熙被指於今年五月七日在秀茂坪康寧道遊樂場,以腳踢一名報稱是網台記者的卅七歲女子,她聲稱腳部受傷送院治理。涉案卅歲被告李政熙事後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案件昨於觀塘法院再提訊,被告不認罪,法庭將案押後至九月廿二日開審,期間被告續准保釋外出。

控方昨在庭上指,將會傳召五名證人,包括女事主與警員等;辯方則會爭議警署的認人程序,指當時的認人程序並非傳統的透過玻璃窗觀看列隊認人,而是在秀茂坪警署的大堂進行認人。

案件編號:KTCC 3145/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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