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越籍聲請者當黑工判囚

【本報訊】兩名越南籍免遣返聲請「假難民」,因在港當黑工而被法庭判處入獄十五個月。入境處於上周一次反黑工行動中,在北角一間食品零售店內,拘捕該一男一女越籍非法勞工,他們被捕時正在店內處理食物,其中一人亦涉嫌使用及管有懷疑偽造香港身份證,二人之後被控,前日在沙田法院判囚。至於涉嫌聘用該兩名黑工的僱主亦被捕,其案件仍在調查中。

其中一人另控使用假證

入境處調查人員是在本月十八日進行該次反非法勞工行動,在零售店內工作的一男一女越籍非法勞工,年齡分別為五十三及五十一歲。被捕時,二人均出示了俗稱「行街紙」的擔保書,及後調查並發現他們為免遣返聲請人。二人因非法工作而被法院判監十五個月,其中一人同時被控使用假證,同被判監十五個月,所有控罪同期執行。

入境處發言人重申,非法入境者或受遣送離境令、遞解令規限的人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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