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跪低 認延飛可引歐盟例索償

因管理不善而從全球最佳航空公司排名榜排名節節下跌的國泰航空,日前遭乘客踢爆涉嫌隱瞞航班一旦延誤,乘客可按歐盟條例追討最高達六百歐元(約五千一百港元)的補償金後,國泰昨日終於承認,有關條例適用於國泰所有由歐盟成員國出發的航班,涵蓋範圍包括航班取消、長時間延誤及未能登機等,又指會繼續檢視現行安排,加強與乘客溝通。有曾受國泰航班延誤影響的市民公開呼籲乘客據理力爭,討回合理權益。

事主蕭先生去年四月乘搭國泰航班CX254,由倫敦返香港,惟因該航班的機師行李藏刀,最終航班臨時取消,二百六十二名乘客滯留當地十六小時。滯留英國期間,蕭查詢可否報銷當地的膳食費,國泰當地職員告知可以,他便在當地用膳,花費廿二點五英鎊(當時匯率約二百五十元)。蕭返港後經過五個月的多番追討,始取回膳食費。

不包括非可預計因素

事隔一年,蕭今年五月從友人口中得知凡進出歐盟成員國的航班均受「歐盟EC261/2004條例」保障,當航班延誤達六小時即可獲六百歐元賠償,他便向國泰發電郵查詢是否可獲賠償。豈料國泰六月初「極速」回覆他,同意賠償六百歐元,並在兩周後過數。蕭對國泰處事方式十分憤怒,批評國泰刻意隱瞞有關條例。他昨得知國泰承認有關條款後,呼籲受影響乘客據理力爭,以討回合理權益。

EC261條例在○五年二月十七日生效,旨在保障乘客在歐盟地區遇到航班延誤或取消時得到適切照顧,如航班出現延誤逾五小時,乘客應獲供應膳食、免費電話通訊,甚至因通宵延誤可獲住宿。乘客如被要求讓出機位、航班取消或抵達目的地時間較機票列明遲三小時以上,乘客可獲經濟補償,補償額視乎飛行距離及延誤時數,由二百五十歐元至六百歐元不等。

不過,乘客所預訂的機位必須獲確認,且準時辦理登機手續或在航班起飛前不少於四十五分鐘到達登機櫃位,始受EC261條例保障。而持有免費或折扣機票、機票透過里程計劃發出及直升機的乘客,則不會受相關條例保障。如航班因不可預計因素取消,即如惡劣天氣、政局或治安混亂、罷工或飛機遭鳥擊,或航空公司在兩周前已作出通知,乘客亦不會得到經濟補償。

歐盟為防止有航空公司「詐傻扮懵」不履行有關條例,遂在歐盟各國設立投訴機制及統一的投訴表格,以監察各航空公司執行條例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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