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錯拘智障漢惹軒然大波,但案中真兇至今仍逍遙法外,警方去年就事件成立工作小組,但協助受害人的立法會議員批評,檢討既不透明、不公開且無時間表,又無上述人士的家長或照顧者參與,批評是「黑箱作業」。今次懲處是對受害人及其家屬「遲來的公道」,但未能揭露的連串錯誤成因是否有人急於求勝、為邀功想盡快破案等,促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又要求警務處處長盧偉聰應「正正式式出嚟」向受害人及其家屬道歉。
警方發言人表示,去年六月已成立由助理處長(支援)領導的工作小組,聯同相關政府部門和專家重新檢視政策及指引,探討及尋求改善空間,以及如何進一步加強培訓前線人員應付有關工作,又指工作小組積極進行檢討工作,期望透過一系列檢討和舉行不同交流活動,促進與相關團體合作及就相關議題交換意見,進一步改善措施,加強保障相關人士權利。發言人又指,政府相關部門及組織分別為警務人員提供訓練,協助人員了解認知障礙症、自閉症和過度活躍症人士的需要,提高前線處理相關人士時的信心和能力。
不過,立法會議員張超雄批評警方就處理有關指引及政策的檢討,不透明、不公開、無時間表,是「黑箱作業」,令人擔心未有殘疾人士持份者和專業人士意見下,制度的改善未必真正應對需要。他又指,今次懲處是對受害人及其家屬「遲來的公道」,但指警方本來已有相關的指引及政策,對個別警員的懲處不能解決制度問題。
事件中牽涉由前線人員至警司職級均有不同程度的犯錯,且錯誤「相當初級」,甚至接近誣衊,令人極度費解,反映警隊制度及文化均出現問題。張又指,警方事後只曾發聲明,表示給事主及家人帶來不愉快經歷表示抱歉,但現時監警會已確認多項投訴指控屬實,認為盧偉聰應正式為事件道歉。
據了解,警方在案發後展開歷時三星期追查,調查期間困難重重,外界未必理解。由於案發現場根本無閉路電視,探員搜集附近「天眼」畫面睇足八百小時,最終只能靠街坊證供鎖定人物,截查疑犯時有人聲稱與案有關,雖然知道他案發時應身在屯門院舍,並不在現場,但因案涉人命不能草率,而且需時尋找閉路電視片段及其醫療紀錄。探員在落案後五小時仍進行分析,以確認他是否有其他途徑離開院舍,最終查證他與案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