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警嫂炒勞案三被告加控罪

【本報訊】警隊三年前爆出一宗警嫂藉詞炒賣勞力士錶而涉嫌詐騙的案件,該警嫂被指串同她當差廿年的丈夫,藉炒賣名錶及半價購買Chanel名牌手袋,涉誘騙多人交出逾二千萬元,夫婦亦涉夥同一名女售貨員處理黑錢及逾一百七十隻名錶,涉款逾四千六百萬元。三名被告原本面對共廿七項欺詐及洗黑錢罪,案件昨於荃灣法院再訊時,其中女售貨員被加控一項洗黑錢約一百七十九萬元的控罪外;控方亦另外加控三名被告共一百廿六項屬交替性質的洗黑錢罪。

被指洗黑錢逾4600萬

三名被告暫仍毋須答辯,獲准以三萬至五萬元保釋至本月廿六日,轉往區域法院提訊。三名被告包括被稱「警嫂」、報稱主婦的朱凱欣(卅六歲)、其警員丈夫歐陽克文(卅九歲),以及報稱售貨員的李玉鳳(四十四歲)。李昨日被控的新增控罪,指她於一一年三月十四日至一三年十一月十五日間,以其名下恒生戶口清洗一百七十九萬多元黑錢。另外,三名被告新增被控的一百廿六項交替控罪均是洗黑錢罪。

而三名被告原本被控廿七項罪則指他們在一一年一月至一三年十一月廿一日間,涉欺詐十四名事主,訛稱會將事主給予的金錢購買交易產品,包括手袋及名錶後轉售而獲利;期間三人並以多個銀行戶口洗黑錢共逾四千六百萬元。

案件編號:TWCC 1081/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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