躁港媽茶壺怒扑內地男

火爆港媽酒樓教女被嘲笑,擸茶壺扑傷內地漢頭。中年港婦前晚與女兒在銅鑼灣一間酒樓吃飯期間,疑大庭廣眾下訓斥女兒,惹鄰桌內地男竊笑嘲弄,港婦老羞成怒指罵,引發衝突,擸起茶壺襲擊,內地男被兜頭扑中,爆缸流血,內地女友人及港婦的女兒制止,四人糾纏推撞同告受傷,警方到場調查後,以涉嫌傷人拘捕港婦。

大聲訓斥引來鄰桌注視

被捕港婦姓林(四十一歲),前晚林婦與年約二十歲女兒及其男友,到銅鑼灣謝斐道一間酒樓用膳,至深夜十一時許,林婦開始教訓女兒,指斥她的不是,訓女內容,連鄰桌亦聽得清清楚楚,林婦在大庭廣眾下毫無顧忌教訓女兒,隨即引來鄰桌一名姓楊(三十一歲)的內地男子注視,並向同桌友人竊竊私語,疑嘲笑林婦。

林婦目睹,十分不滿,老羞成怒,當場指摘楊,雙方爆發罵戰,期間有人憤然擸起桌上的茶壺,向楊兜頭扑下去,楊當場頭破流血。

與楊同桌的姓張(三十六歲)內地女友人出手制止,混亂中亦被擊傷。而林婦的女兒亦出手相勸,四人一度推撞糾纏,酒樓一名姓江男職員見狀報警。

管教原則:人前讚 人後罰

警員持盾牌到場,將四人分開,經初步調查後,以涉嫌傷人及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將林婦拘捕。林婦與女兒分別面、臂及腳受傷,而楊及張則分別頭、面及腳受傷,分別被送院治療,案件交由灣仔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

香港家庭及事業發展服務訓練總監司徒漢明稱,在管教時有一個重要原則,「讚在人前,罰在人後」,為人父母不應該在公眾地方教訓或懲罰子女,應保留尊嚴顧以及他們的面子。

此外,父母在公眾場所被人嘲笑,應該保持沉默,對方自然會閉嘴,如果與辱罵者鬥嘴打架,只會給子女立下壞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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