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新聞片段報章相片准呈堂

【本報訊】七警於前年十月佔領運動期間涉嫌在金鐘暗角毆打公民黨成員曾健超案,區院法官杜大衛昨就「案中案」裁斷,指辯方爭議的網上下載新聞片段、報章相片及中區警署閉路電視錄影片段等,均屬表面真確及與案相關,批准該些片段及相片接納為控方的呈堂證據。案件現時定於十月十九日正式開審,預計審訊十五天。控方將會傳召卅四名證人作供,當中包括曾健超及有份制服曾的警員外,還會傳召醫生、病理學家,以及辨認出七名被告的警員。

押後至十月正式開審

法官原擬將案在今日開審,惟辯方律師表示,剛接獲曾健超被控襲警案的審訊謄本,需時翻閱;同時為了遷就法庭及眾大狀的檔期,申請將案押後至十月始審理。法官雖不滿辯方到現階段才表示需時翻閱謄本,但最終批准案件押後開審。

被告依次是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總督察黃祖成(四十八歲)、觀塘反黑組高級督察劉卓毅(廿九歲)、觀塘反黑組偵緝警長白榮斌(四十二歲)、觀塘反黑組警員劉興沛(卅八歲)、東九龍總區偵緝警員陳少丹(卅一歲)、九龍城偵緝警員關嘉豪(卅二歲),以及觀塘反黑組偵緝警員黃偉豪(卅六歲)。他們被控於前年十月十五日在金鐘變電站外傷害曾健超;陳另被控同日在中區警署接見室內襲擊曾。

案件編號:DCCC 980/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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