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置食油回收 首批接68宗登記

【本報訊】一四年「坑渠油」風波震驚港台兩地,事件更揭發政府監管廢食油處理程序不足。環境保護署與食物環境衞生署此後「補鑊」,推出廢置食用油回收行政登記計劃,規管廢食油收集商、回收及出口商。環保署表示,該計劃今年二月推出至今,首批已接獲六十八宗登記,批出六十宗。食環署亦會在食肆牌照及租約新加條件,要求食肆負責人將廢食油交予有登記的回收商處置。

環保署今年二月中推出廢置食用油回收行政登記計劃,讓本地合資格的廢置食用油收集商、處理商及出口商免費登記。認可條件包括妥善收集和處置廢置食用油、保留相關交收記錄等。截至今年三月底,環保署共接獲六十八宗首批登記申請,當中批出四十六項收集商登記、九項處理商登記及五項出口商登記。

嚴重違規可「釘牌」公開個案

環保署指,會密切監察登記商戶的運作,包括進行實地巡查,抽查交收單據及記錄文件,以及追蹤廢置食用油的源頭及最終出路。若有登記商戶違反守則,該署會發口頭或書面警告,嚴重可「釘牌」,並將「釘牌」的個案公開,讓食物業界知悉。

食環署今年七月起會分階段去信食肆持牌人或承租人,通知持牌條款及租約條款都會新增條件,要求負責人將廢食油交予登記商戶回收。為讓業界有充足時間準備,新的持牌條件將於書面通知後十五個月開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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