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Mark Richard Charlton Sutherland,被指於三年前在一宗非禮案任辯方律師時,不理案中男被告的利益下,盤問女事主時花了四日半時間,期間提問被指「大遊花園」之餘,並要女事主穿上事發時的裙。最終被告被判非禮罪成要判囚,而該名大律師也因拖延審訊,被下令要支付律政司十八萬元訟費。兩人均提出上訴,案件昨於高院審理,被告一方指摘Sutherland以侮辱方法盤問女事主,亦因其不稱職,招致被告未能得到公平審訊而終被定罪。
兩名上訴人分別是非禮案的印度裔被告Harjani Kishore Mohanlal(下稱Mohanlal)及當時替他辯護的大律師Mark Richard Charlton Sutherland(下稱Sutherland)。Mohanlal被指在一二年八月廿九日於戲院看電影時,撫摸鄰座女事主的大腿外側,被原審裁判官李紹豪裁定非禮罪成,判囚十四日,在上訴期間獲准保釋;Sutherland則因拖延審訊,被判支付案中訟費。
昨日先由代表Mohanlal上訴的資深大律師麥高義陳詞,他指非禮案情簡單直接,原本一日可審結,最終卻審了足足廿六日,指斥是Sutherland只顧自己利益,用了四日半時間盤問女事主,期間提出大量與案無關的問題,浪費時間,直至最後半日才觸及正題,其目的是要侮辱和激怒女事主。
麥高義列舉當時的盤問情況,指Sutherland問事主事發所看電影的劇情,並在庭上播了其中兩段劇情、而問事主當時有否睡着及坐姿等,也花了四十分鐘,連她手袋的質料也要問。此外,Sutherland又不斷在庭內「量度」,包括法庭座位、事主大腿、臀部及其手袋等。至第三日盤問時,則在庭上舉起事主事發時所穿的裙,從裙底伸手入裙內揮舞,又問裙的質料,之後更要事主在庭上穿起該裙,逼得事主怒斥「你玩夠條裙未!」最終因裁判官阻止而作罷,惟Sutherland當時仍未道出辯方版本。聆訊今日繼續。
案件編號:HCMA 685/2013 & HCMA 425/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