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你倉生意大行其道,但本港一直無特定法例規管,政府亦漠視迷你倉安全隱患,直至一場四級火奪走一名消防隊長性命,港府才後知後覺急急補鑊,昨日終於宣布推出三項措施,包括聯同多個部門巡查全港迷你倉有否違規、設跨部門小組研究加強迷你倉防火安全,以及聯絡業界了解營運情況,制訂中、短期措施;保安局局長黎棟國更表示,長遠更不排除修改法例,以達致更佳的消防安全水準。
立法會議員劉皇發早於去年十一月書面詢問政府,現時有否法例規管迷你倉的設立、當局如何得知迷你倉有否存放危險或易燃品,以及一旦發生火警如何灌救,港府當時的書面回覆如同「百無」,指香港既無規管迷你倉的特定法例、無規定設立地點,亦無迷你倉統計數字,只稱消防處曾向迷你倉營運者了解運作,用家租倉前普遍須與營運者簽訂協議書,一般有條款指明不容許存放的物品類別;至於如何救火,當局只稱消防到場後會評估風險制訂滅火策略。
港府早知迷你倉欠監管但一直懶理,直至奪命火發生,黎棟國昨才指政府會立即展開三方面跟進工作,首先消防處會聯同屋宇署、地政總署、勞工處等部門,盡快巡查全港迷你倉及類似處所,檢視有否違反現行法例,並視乎情況進行檢控、勸喻、發出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等跟進。
其次,保安局會領導跨部門工作小組研究加強迷你倉消防安全,據知各部門最快下周開會。第三,港府會聯絡業界進一步了解營運情況、商討加強消防安全的短、中期措施。
對於修例,黎指一些舊式樓宇數十年前建成,當年縱符合防火標準,但法律無要求它們符合現時建成的工廈防火要求,港府長遠不排除考慮修例處理。
黎棟國續稱,消防處撲滅是次大火後會深入調查火警成因及檢討救援工作,他拒絕評論是否有人為失誤及指令失當,只稱火場環境瞬息萬變,初步顯示火場環境十分複雜,間隔縱橫交錯,大量單位上鎖,令消防遇到不少困難及挑戰。香港消防主任協會指,時昌迷你倉位處的牛頭角工廈一九六一年建成,不受安裝灑水系統的法例規管,當局將研究把舊式工廈納入法例規管。
曾任消防處處長的香港工程師學會消防分部發言人林振敏指,舊式工廈建成時消防要求較低,改作迷你倉令危險性增加,認為應關注營運者有無做風險評估,建議當局考慮英國於二○○五年的做法,引入監管改革消防安全指令、提升消防安全環境。消防顧問梁錦得認為政府需要考慮修例,要求舊式工廈加裝消防花灑,過渡期間則應先規管工廈禁用作高火警風險用途。
立法會建築、測量及都市規劃界議員謝偉銓指,港府目前未有法例監管違反工廈用途的迷你倉,認為港府需作監管。他指目前監管工作主要由消防處、屋宇署及地政總署負責,但後兩者人手不足,需增人手,並考慮加強主動抽查。他又關注迷你倉放置許多物品,擔心工廈承受力,倡政府推出指引予業主跟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