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助人蛇逃捕 港漢表證成立

【本報訊】警方巡邏發現南亞裔懷疑非法入境者蹤影而展開追捕,但追至一貨倉時,一名六旬港漢涉嫌協助該南亞人從倉內一個廁所逃走,但最終二人雙雙被捕。涉案港漢被控一項協助罪犯罪名,他否認控罪,昨在粉嶺法院經審訊後被裁定表證成立。被告自辯聲稱他是貨倉二房東,當時正在廁所大便,期間有一女聲自稱警察並推門進入,他因正「辦事」遂以一手一腳擋着門,另一手穿好褲子才開門;他表示從無見過涉案南亞人,亦無聘請黑工。案件押後至本月廿九日裁決,被告獲准繼續保釋。

六十歲的被告李星明,報稱裝修工,他被控於去年九月十七日在打鼓嶺坪輋五洲南路一個貨倉,在得悉一名人士Jaman為非法入境者的情況下將他推入罅隙,以阻礙警員追捕,意圖妨礙拘捕或檢控Jaman。

被指曾推女警雙膊

警長李伙奇及女警吳鳳詩供稱,他們當日乘警車到五洲南路一帶調查時,發現可疑南亞漢Jaman走入涉案貨倉,他們遂下車入倉內,發現內裏分四個小貨倉,並聽到右邊小貨倉有嘈雜聲且大門半掩,他們進入後見到被告神色慌張走進用鐵皮間格的廁所內。二人跟進廁所,見到涉案南亞漢半蹲在左邊角落想從鐵皮罅隙鑽出逃走。

兩警員指,被告站在南亞漢與他們之間,女警至少三次表示懷疑有非法入境者,叫南亞漢不要走及叫被告不要阻住。被告當時「掹住」鐵皮罅隙讓南亞漢逃走,之後轉身攤開雙手不讓警員過去,女警嘗試推開但不成功,被告更反推她雙膊,女警拔出警棍他始停手,警長則從罅隙鑽出追捕,最終亦拘捕該南亞漢。

辯稱怕尷尬始擋門

兩警承認在廁所時可制服二人,但警長擔心該二人有武器,未敢貿然上前。對於辯方指當時因被告正大便,怕尷尬而擋着廁所門,二人均不同意,並指廁所根本無門。

被告自辯稱,他當時到貨倉替租客加深去水渠,期間突然肚痛而往大解。他指廁所一直有門且用了約八年,他如廁後開門便遭女警扯他衣領拉出廁所,叫他站好並替他戴上手銬,警員無說因何事拘捕他,亦無問他有否見過非法入境者。控方指被告說謊,指他有協助該南亞漢逃走。被告否認。

案件編號:FLCC 1350/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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