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續審「案中案」 辯方質疑曾健超 「一邊畀口供一邊作口供」

【本報訊】七警涉嫌於佔領運動期間在金鐘暗角毆打公民黨成員曾健超一案,昨在區域法院繼續就涉案新聞片段能否呈堂展開「案中案」聆訊。曾健超續接受辯方盤問,辯方直指他「一邊畀口供,一邊作口供」,列舉六項其庭上口供與早前說法有異之處,並質疑有意參選立法會的曾健超,作供時更「擺政治姿態」。

曾:警員有問就有答

辯方指,曾健超(四十歲)在庭上作供時,提及被抬走前施襲者曾討論將他帶到何處,被抬時聽到有人着他「行快啲」,而被襲時有人稱:「示威吖嗱!」等,但以上在他錄取的口供中均無提及,質疑他「製造」口供。曾健超承認未有在口供中提及「行快啲」和「示威吖嗱」,但解釋說:「警員有問就有答。」辯方又指,曾在早前被控向警員淋液案中,透過代表律師指稱淋液男子和被帶返中區警署的男子不是同一人,但曾在本案作供時卻稱是同一人,質疑他在本案中「講大話」。

被指「擺政治姿態」

此外,曾健超曾供稱案發時估計制服他的是警員,因相信示威中只有警員才會用武力,惟辯方指從電視新聞所見,制服他的警員穿着制服,他不用估計對方是警員,其估計純是「擺政治姿態」。曾否認。辯方又指曾拒絕與警方合作,例如警員三度查問他對事件的說法是來自記憶,還是來自網上片段,他都拒絕回答。曾強調是因法律意見才拒絕回答,亦否認因擔心口供令自己入罪才拒絕合作。

七名被告為黃祖成、劉卓毅、白榮斌、劉興沛、陳少丹、關嘉豪及黃偉豪(廿九至四十八歲),被控於前年十月十五日在金鐘變電站外傷害曾健超。陳另被控同日在中區警署接見室內襲擊曾。案件下周一續審。

案件編號:DCCC 980/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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