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大學胡法光運動中心塌屋頂調查委員會報告昨日出爐。報告揭露綠化工程的承建商及認可人士錯用舊數據,並計錯屋頂荷載力,此為屋頂倒塌的主因;同時,報告亦證實城大相關職員依賴承建商的意見,無小心求證綠化工程需否入則。委員會建議校方向相關校外人士採取法律行動,並對校內職員展開紀律程序,最嚴重懲處為革職。
城大昨公開報告,全長二十頁的報告遮蓋了三段內容,主要涉及綠化工程承建商及認可人士的身份、城大應向誰展開法律追究行動,以及校內哪些人士會被展開紀律程序。據了解,至少三名城大職員或面臨紀律程序。
報告披露,運動中心綠化工程由威華建築負責設計及建造。運動中心原天台在一九八七年設計,當時的活荷載力(live load)為一點五kPa(千帕斯卡),恒荷載力(dead load)為十點二五kPa,翌年修訂設計,兩數據修訂為零點七五kPa及四點七五kPa,即荷載力減少一半。然而,綠化工程設計時,相關承建商及認可人士疑用了一九八七年的舊數據,設計及建造了荷載零點六五六kPa的綠化天台。
綠化工程合約訂明,承建商負責工程的建造及一切可能的批文申請。惟根據承建商提供予城大的資料,承建商認為「擺放/設置綠化設施於運動中心天台」並不屬建築工序,故不存在需要認可人士的問題。調查委員會不認同此說法,並指工程文件上有測量師陳佐堅的簽名,有足夠理由相信陳佐堅是綠化工程的認可人士。
調查委員會主席林群聲指出,綠化天台整體設計及承托力有差誤,泥土疏水效率欠佳,對天台亦造成額外負荷。而校園發展及設施管理處部分職員依賴承建商的意見,沒再論證承建商的建議是否可行及合理,亦是導致今次事件的成因之一,但他重申,整個批則及批標過程都是行內典型做法,工程由承建商負責,過程並無異樣。至於城大要負上多大責任,林群聲只稱很難科學地給予一個數字,多番迴避問題。
城大校董謝永齡指下周四校董會召開會議,原訂議程竟無討論塌頂事件及今次報告,形容校方做法離譜。另一校董馮偉華則指,校方除要法律追究承建商,亦應徹查校內人士是否需要負責,管理層不能置身事外。城大測量系三年級學生楊同學直斥報告有自己人查自己人之嫌,校方想將責任推向承建商,楊認為校方有一定責任,包括在選擇承建商時有無做漏工作、有無盡力監察工程等。
威華建築表示,將仔細研究報告的觀察、分析及結論。事故的確實成因仍在調查中,威華建築願意配合城大及有關政府部門的調查工作。由於不排除事件將來有可能進行訴訟程序,威華建築現階段不便公開披露事件細節。被指是綠化工程結構工程師的曾賢生回覆查詢時強調自己並非此工程的結構工程師,他沒有就此工程與威華建築接觸;陳佐堅則沒有回應報告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