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尋日討論有關長者醫療券嘅質詢,有唔少議員認為合資格人士年齡應由七十歲下降至六十五歲,更有議員話長者係為社會經濟貢獻先搞到病痛纏身。不過,連六十五歲呢一關都未達到,議員梁美芬竟然提出降低至六十歲或以上,唔通佢為自己五年後滿六十歲未雨綢繆?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回應調低年齡訴求時話,按照政府統計處推算,二○二○年時年滿七十歲同六十五歲嘅人口分別為九十三萬及一百四十萬人,係現時使用醫療券人數嘅一點五倍及兩倍,所以增加醫療券金額或調低合資格年齡,都會令政府財政負擔大幅增加,如果真係調低年齡,當局都會爭取額外資源。
不過,梁美芬反駁,指醫療券係畀有需要嘅人士使用,認為需要考慮擴大範圍,提出下調至六十歲至六十四歲嘅已退休但無買醫療保險嘅人士。咁講法,相信佢唔係為咗自己。高永文話,醫療券制度首先要優化到六十五歲,才可以進一步下調,但無論如何點都會有條底線。依家連第一關都未過,梁美芬咁快就跳到六十歲,會唔會走得太快呢?
卓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