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議員黃毓民(六十三歲,圖)於前年七月三日的立法會行政長官答問大會上,涉嫌向行政長官梁振英的方向掟玻璃杯,因而被控普通襲擊罪,案件昨在東區法院續審。黃毓民向法庭申請明日(周五)停審一天,因他希望出席立法會會議,就東區海底隧道相關問題開會,他並指,會議由昨天已開始,一般會開到晚上八點,「因為就張德江」,故昨天只開會至五時。案件今天續審,裁判官預計今天應可傳畢證人。
案件編號:ESCC 2615/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