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胖女受嘲 雪條棍拮男同學

曾因偷同學物品而遭警司警誡的十四歲中一胖女生,因不滿被同班男生爆粗及嘲笑她肥胖,憤而報復,兩日內兩度向對方施襲,將男生推倒在地及跪在他身上,以雪條棍「拮」男生的臉及身體,翌日又用椅子掟向男生。女生事後被捕,昨於東區法院承認兩項襲擊罪。裁判官得悉她因被嘲諷肥而犯案後,指「咁係事實嘛!話你瘦,你又話人諷刺你喇!」並反問「畀把刀你又去拮呀!」最終認為被告沒有反省,將她還押至六月一日始作判刑。

遭絆倒 用櫈扔事主

身高逾一米六、外形肥胖、頭髮紮成馬尾的十四歲被告,昨由父母陪同到庭。控罪指她在本年二月三及四日,於學校班房內兩度襲擊十四歲男事主。辯方求情指被告案發時年僅十三歲,因受到同學毒舌的不尊重對待,一時不懂控制情緒才犯事,現已知錯及會接受輔導。

裁判官李家齊親詢被告緣由,被告回答因事主用粗口罵她,在經過事主位置時,又遭其椅子絆倒,故才用椅扔他。李官隨即指「你被戟親,係你自己唔小心啫,張櫈得罪你啊!」

李官亦問她被嘲笑甚麼,她答「肥」,李官反問「有咩唔啱?」被告此時扯開話題「覺得事主很煩,不喜歡他」。李官要她回答問題,被告表示肥是事實,官遂指「係囉,咁係事實嘛」,「話你瘦對不對,一陣你又話人諷刺你喇」,追問被告是否想「當人唔識你啊」,被告表示只是不想遭人嘲笑。

去年已被警司警誡

被告又解釋雪條棍是有人遞給她,李官不禁再問「畀把刀你又去拮啊?」被告表示不會,承認當時太衝動,並指其他同學亦有踢事主及向他「掟嘢」。裁判官最終認為被告剛於去年十月,才被警司警誡,今次犯案雖然認罪,但不見有反省,故將她還押待索閱感化及更生報告始作量刑,「等你體驗吓有咩後果」。

案情指被告於二月三日中午,在班房內推倒事主在地,並跪在他身上防止站起,之後用雪條棍「拮」事主的臉及身體,右膝瘀腫的事主告訴老師。翌日下午,被告再與事主爭吵,事主回座位時,被告拿走事主的椅並扔向事主大腿,事主告訴母親,後到醫院檢查及報警。至三月初被告被捕,警誡下稱因事主「笑我肥,我先衝動打佢」。

案件編號:ESCC 700008/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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