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獲非華裔人蛇 五年飆六倍

【本報訊】非華裔非法入境者人數過去五年急升,去年每月平均截獲逾三百人,是一一年的六倍,循水路偷渡來港的佔六成三,當中四成人蛇來自越南以外的國家,有人蛇表示須向人蛇集團繳付高達七萬元的一條龍「偷渡費」。有資深執法人員則指,相信港府今次修例,對偷運內地及越南以外人蛇的蛇頭產生阻嚇作用。

偷渡費可達七萬元

保安局文件指,偷渡來港的非華裔非法入境者人數,由二○一一年每月平均四十六人,飆升至去年每月平均的三百一十八人,增幅達六倍。根據資料,去年所有非華裔非法入境者中,循水、陸路來港分佔六成三及三成七;據執法機關情報,偷運人蛇活動顯然是有組織的,曾有非華裔非法入境者稱,為來港旅程及留港而向人蛇集團繳付高達七萬元,當中可能包括提出免遣返聲請、提供食宿、安排非法工作,以及給予法律支援等協助。

六成被捕者越南人

警方於一二至一五年共偵破八十二宗有組織的非華裔非法入境者集體偷渡案,被捕的組織者或人蛇集團中,六成偷運越南人,有時兼運其他非華裔人士來港;餘下四成只偷運越南以外國家的非華裔人士。

有資深執法人員指,相信修例會產生阻嚇作用,因現時法庭對偷運非內地及非越南人蛇的蛇頭,一般只判監十數個月,遠較偷運內地及越南人蛇的四年以上刑期為低,執法部門為加強阻嚇力,會加控蛇頭「危害他人海上的安全」等罪,法庭一般會額外加刑一兩年。但他透露,最新發現有蛇頭於偷運人蛇到港前「棄船」以逃避拘捕,故執法人員會加強海上堵截,冀將蛇頭及偷渡集團主腦一網打盡。

警方發言人補充,警方近年向蛇頭加控「協助未獲授權進境者在香港境內的旅程」罪,蛇頭一般被判監四十二至四十四個月,而被加控「船隻上載有尋求在香港非法入境的人時身為船長」罪,一般會被判監卅八至四十四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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