烹童小說通街賣 淫審混亂又靠害

道德淪亡,世風日下,今日香港七國咁亂,怪事特別多,有人居然出書教授殺童烹屍,而且好似無王管咁賣通街,你話呢個究竟係乜嘢世界?

件事係咁嘅,有兩本聲稱「探討暴力及色情事件」嘅小說,專門講述殺人、食人及性虐等血腥殘酷內容,其中一本更詳細引述一篇教授烹煮女童嘅文章,令人毛骨悚然。更得人驚嘅係,呢兩本書居然喺書店公開擺賣,而且冇膠袋密封及任何警告字句,仲成為「超人氣書籍」添。事件引起家長恐慌後,出版商至要求書店停售及回收,直至加上警告字句。其實正如淫審處審裁員協會主席葉興國話齋,小說內容「極度惡心」,如果呈上淫審處評級,「一定係第三類別」,意味不得發布,即使包膠袋亦無補於事。

監管當局又點講呢?電影、報刊及物品管理處聲稱已收到百幾宗針對該兩本書嘅投訴,主要涉及過分渲染血腥暴力及變態內容,該處正就兩本書嘅發布展開調查,如發現違例情況,不排除提出檢控喎。

所以話,港產官僚永遠都係反應遲鈍,後知後覺,呢兩本書分別於去年六月及近月出版,已經喺書店賣咗一段日子,當局平時懶得巡查,家陣出事至賊過興兵,遲唔遲啲吖?最離譜嘅係,有市民去年八月已就其中一本血腥小說向當局投訴,得到嘅答覆居然話本書內容冇問題喎,問你服未。咪話功夫茶踢爆吖,當局根本冇審查過相關小說,見到有市民投訴,咪隨口噏當秘笈囉。

見微知著,從呢件事就知道淫審制度幾咁混亂。根據《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作者、印刷人可主動將出版物呈交淫審處評級,而電影、報刊及物品管理處亦會派員巡查書店及報攤,將懷疑違例物品送交審裁處評級,甚至轉介警方提出檢控,觸犯相關法例最高可被罰款一百萬元及監禁三年。嗱,法例就喺度喇,可惜當局懶得監管,加上評級標準混亂,搞到烏龍百出,笑話多多。

最匪夷所思嘅係,淫審制度居然成為親疏有別嘅政治工具,淫賤傳媒犯案過百次亦獲輕輕放過,而正義傳媒就動輒得咎,連國際藝術作品「大衞像」都被視為不雅,甚至曾出現三重標準嘅鬧劇添。港產官僚不學無術,應禁嘅唔禁,唔應禁嘅就亂禁,唔怪得血腥小說賣通街喇。

話時話,近年香港發生多宗殺人烹屍慘劇,你估唔係有樣學樣咩。當局任由烹童小說賣通街,令人惡心仲係小事,教壞兒童至係大件事,再咁落去,香港遲早成為血腥之城都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