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殺兄案被告 「出獄或再暴力」

【本報訊】有吸冰毒習慣無業漢以魚生刀狂刺二哥廿二刀致死被裁定誤殺罪成,法官表明案件非常嚴重,指被告是危險人物,考慮或判他終身監禁,但需就被告會否危害公眾先聽取專家意見。中文大學精神科學系教授鄧偉光昨於高院作供指,若被告出獄後再吸冰毒,很大機會再有暴力行為。法官表示要作考慮,押後至今日判刑。

專家作供評風險

卅九歲被告曾文緯被控於前年九月廿四日謀殺任健身中心經理的二哥曾永豪(四十二歲)。鄧偉光教授指被告吸冰後,會變得暴力,惟接受精神治療後不久即回復正常,但再吸冰後又再變得暴力。辯方詢問如被告監禁超過六年,出獄後再接受嚴格監管確保他不再吸毒,會否減低危險性。鄧回應指,這確對被告有助,但不能百分百肯定被告對公眾安全的風險狀況。

辯方之後呈上被告自撰求情信,被告表示面對挫折及逆境時,用錯方法處理,亦無積極面對及正視自己的問題。他又指事件對他及家人衝擊非常大,且無法彌補,他深感自責及內疚,但確信可遠離毒品及重新做人。

案件編號:HCCC 195/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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