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估署被轟「應收不收」

最新一期審計報告炮轟差餉物業估價署執法不嚴,包括有九成半劏房單位無申報,差餉被低估;而該署每年發出近三十一萬份申報表要求業主提供租金資料,但業主拒報或誤報情況嚴重,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就此舉行公開聆訊,差估署署長鄧炳光出席會議時承認,只會監察連續三年無交申報表業主,變相懶理兩年以下無交表者,即使其租金值廿萬元,署方都無機制處理。有委員轟差估署「應收不收」,令非法僭建業主逃過交差餉,猶如懲罰守法者。

審計報告揭發,平均每年有五萬六千四百多個業主無交申報表,當中三年都無交佔一成一,但平均只有四十三個檢控個案,鄧炳光承認,該署只監察連續三年無交申報表業主,檢控比例更低至百分之零點七。

委員謝偉俊斥責:「即係唔係連續三年就唔入流,就無諗過檢控?」主席石禮謙更舉例:「如果一個單位租金要廿萬,而連續兩年無交資料;相反一個三年來無交表、但租金只值五千,(差估署)都只係追後者啦!」鄧炳光認同制度不完美。

署長認工作優次視乎物業價值

對於差估署「放生」劏房業主、招牌擁有人及天台屋業主,遭拖欠差餉及地租高達一億七千二百萬元,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指出,本港欠款比率為百分之零點四,比其他國家低,差估署要考慮成本效率作改善。鄧炳光則指,現時大型廣告牌有九成會進行估價,但差餉收益不多於百分之五的天台或平台搭建物,該署確因價值低,而不會優先處理。

議員斥懲罰守法者 新機制補鑊

帳委會委員梁家傑擔心署方人手資源不足,又批評差估署「應收不收、應估不估」,令非法僭建業主逃過交差餉,猶如懲罰守法業主,守法業主亦生怨氣。另一委員陳克勤批評署方工作態度「懶懶閒」,沒有做好核實工作,即使有人「報錯料」亦難檢控,變相鼓勵他人報低租值。

至於劏房資料通報機制,屋宇署署長許少偉表示,過去五年屋宇署發現超過五千個分間單位,並發出千多個清拆令,但交予差估署的資料只有違規物業地址,未有羅列單位大小及環境。鄧炳光補充說,現已引入呈閱機制,職員在發出清拆令後的一年至年半,會再檢視違規僭建物是否仍存在,以便追溯應繳差餉地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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