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委員李國章及紀文鳳在校委會會議發言的錄音外洩,引發港大向法庭取得禁制令阻止任何人再洩露會議內容。高院原訟庭於去年底數度開庭處理港大申請,至昨日就訟費頒下判詞,裁定被拒絕申請加入訴訟的《蘋果日報》,以及退出訴訟的港大學生李熙信和立法會議員葉建源,均要向原告香港大學支付訟費。
《蘋果日報》在港大單方面取得臨時禁制令後,向法庭要求解除或更改禁令,及後更申請加入為被告,但其申請在去年十一月底被拒絕。原訟庭昨指出,原臨時禁制令所涵蓋範圍太廣,《蘋果日報》當時的確或會受禁制令影響,但法庭已於十一月六日的聆訊中下令縮窄禁制時間範圍,以及確認已公開的錄音不受禁制,已削弱《蘋果日報》介入的理據,況且《蘋果日報》最終未能成功挑戰禁制令,故應支付港大在十一月六日之後的訟費。
至於港大學生李熙信,法庭認為他提出收窄禁制令範圍的要求,法庭在十一月初已處理,而他是在十一月底自動退出訴訟,但拒絕港大各自付訟費的提議,故此李亦要付十一月六日之後,以及港大就訟費爭拗所花的訟費。立法會議員葉建源方面,法庭認為葉根本沒有加入訟訴的理據,而葉亦拒絕港大各付訟費的提議,故葉應付港大全數訟費。
香港大學於去年十一月,因應商台播出港大校委會會議內容而向法庭申請禁制令,商台其後與港大和解,但香港記者協會及《蘋果日報》等要求加入訴訟。法庭最終只批准記協加入案件,而臨時禁制令亦延長至正審判決為止,案件已排期於五月廿三日審理。
案件編號:HCMP 2801/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