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亞銀行前高層受賄案 證人不適缺席聆訊

【本報訊】由李國寶擔任主席的東亞銀行,其私人銀行部前高級副總裁劉有為,在職時涉嫌收受資深物業投資者譚伯榮共約一百五十萬元利益,譚旗下公司最終獲東亞批出逾十三億元信貸申請案。身為廉署保護證人的譚伯榮女下屬X,原定昨於區院繼續接受辯方盤問,但因身體不適未能出庭,法官將案押後下周一續審。

報告指譚幼子沒自閉症

另外,代表次被告譚伯榮的資深大律師謝華淵昨向法庭鄭重聲明,指譚的幼子根本沒有自閉症,有醫療報告可以證明,惟報章卻報道譚的幼子患自閉症,令譚感到尷尬。

代表首被告劉有為的資深大律師余承章承認,可能出於溝通上誤會,他日前在庭上盤問X時,確曾詢問X,譚的幼子是否患自閉症,X當時已回答不知道,余願意撤回有關提問。法官接納,並希望傳媒作出澄清。

案件編號:DCCC 19/2015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