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錢後無服務WiFi蛋公司董事職員被捕

【本報訊】不少無網不歡的港人外遊時,最怕租用的WiFi蛋變「壞蛋」,海關在接獲九宗市民投訴後採取行動,拘捕赤鱲角一間WiFi路由器租賃服務公司的女董事及男職員,指該公司收取款項後未能提供服務,涉違《商品說明條例》,兩人准保釋候查。有業界透露,自從愈來愈多人自購流動數據SIM卡旅行後,WiFi蛋的出租受影響,惟有鬥平吸客,質素難免良莠不齊。

消費者委員會去年底檢視市面上十一間出租WiFi蛋的供應商,發現各公司收費及使用條款差異極大,同一地區的出租價可相差六成,最高網速更有廿多倍差異。

本身有出租WiFi蛋及售賣流動數據SIM卡的黃先生表示,從前日本WiFi蛋的日租約八十元,但現時日租可低至十五元,但難免「將價就貨」,選用當地網絡覆蓋率較差網絡商,令投訴增加。而消費者買數據卡或租WiFi蛋,則要視乎成團人數與旅遊模式:「租蛋可以分享畀幾個人用,但唔可以好似買卡咁分開行,要租蛋安心,只能靠朋友網友口碑。」

最高罰款50萬及監禁5年

海關指根據《商品說明條例》如商戶接受付款時,沒合理理由相信能在所指明或合理時間內供應有關產品,或意圖不供應有關產品,或意圖供應與有關產品有重大分別產品,均屬刑事罪行,最高可被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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