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婦女聯盟趁母親節前夕到政府總部請願,要求政府重新檢視女性僱員的產假待遇,要求十周的產假增至十四周,而產假期間的薪酬則由現時五分之四加至全薪。
婦盟表示,根據國際勞工組織的《生育保障公約》規定,婦女產假應不少於十四周,但香港法例規定的婦女產假僅十周,與國際標準有差距。以英國為例,女性可享有五十二周產假,前六周更可領取九成工資;新加坡、丹麥及中國等更享有全薪;日本、南韓等則設有育兒假期。婦盟盼當局借鑑國際經驗,將男士侍產假普及化,並容許孕婦以產檢「到診紙」申請有薪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