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荃灣石棺藏屍案揭發工業大廈DAN6有人居住,屋宇署昨向涉案單位業主發出三張法定命令,着令中止將該單位用作住宅;及拆除僭建的閣樓和樓梯,按獲建築事務監督批准的圖則還原;該署又指單位有危險要求業主移除床墊、洗衣機、煮食設備。
由於DAN6的地契指明只可作工業或倉庫用途,把單位用作其他用途,例如住宅,屬違反土地契約,地政總署已發警告信,要求單位業權人糾正違反地契條款事項。考慮到把工業樓宇用作住宅的嚴重性,地政總署會按需要考慮採取進一步行動,包括將單位權益轉歸政府。DAN6同時被納入屋宇署針對工業樓用作住宅的大規模行動中,屋宇署及地政總署會分批巡查DAN6其他單位。
屋宇署表示,工業樓絕不宜住人,其逃生途徑及消防設施,以至照明與通風等要求,均與住宅有別。工業樓儲存危險及易燃物品,這些潛在風險一般不能單靠改善工程得以消除。把工業樓非法改作住宅及搭建僭建物,會對住戶構成嚴重安全風險,非法更改用途及加建僭建物亦違反《建築物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