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歷時長達六十八日的聆訊中,房屋署及水務署兩大部門互相推卸責任,但委員會代表律師在結案陳詞時明言兩大部門均需對鉛水事件負責,更指出七大要點,批評兩個部門對有人違規使用含鉛焊料「缺乏警覺」,欠缺管控措施驗焊料;委員會更質疑水務署驗水準則,只是將世衞標準搬字過紙,促請水務署盡快檢討本港食水的含鉛量標準。
由特首委任的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的報告即將出爐,報告將尋找鉛水事件成因,並提出一系列改善建議。委員會代表律師石永泰在結案陳詞時直指各個持份者在鉛水事件中均有責任,承建商理應在程序上確保施工用上無鉛物料,但錯失機會。
石又指,兩大部門理應知悉鉛有害,但「缺乏警覺」。水務條例列明水喉工程須由持牌水喉匠親自進行,但實際情況難以實行,認為水務署有必要澄清。至於水務署一直拒絕抽驗頭浸水,委員會曾質疑只驗沖水後的水辦不全面,專家報告亦揭示五個屋邨驗出水辦超標卻未列為鉛邨,委員會認為事件涉及房委會及水務署溝通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