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垃圾徵費計劃拖延多時,其他減廢法規也是推行乏力。環保署於○五年,已為生產者責任計劃訂下立法時間表,涵蓋膠袋、廢電器電子產品、車胎、飲品玻璃樽、包裝物料及充電池等六種產品,惟至今僅膠袋得以落實,較原定目標遲了起碼六至八年,因而在去年被審計署炮轟。
綠色力量行政總幹事文志森指出,計劃可為廢物帶來一定經濟價值,減少受價格波動影響,創造回收出路,「好似玻璃樽需要一蚊按金咁,市民就唔會亂咁拋咗佢。唔使好似依家咁,油價一跌,塑膠就唔值錢,冇人肯收。」他批評環保署多年來「歎慢板」,令大量可回收物淪為垃圾。
惟環保署仍「死撐」正按資源循環藍圖所定時間表,逐步引入強制性生產者責任制,並指預計可於一七及一八年,將廢電器電子產品及飲品玻璃樽納入計劃,及於一六年至一八年就其他物品進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