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燒白皮書案黃之鋒搶警水樽

【本報訊】立法會議員陳偉業、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及秘書長黃之鋒,於前年六月十一日到中聯辦外焚燒大型白皮書道具時,涉嫌阻撓上前滅火的警員而被捕,案件昨於東區法院續審。

證人指當時欲救火

事發時是男警,現已升為警長的黎健文供稱,當時火堆燒得有一米高,他拿起水樽欲滅火,惟被告陳偉業及黃浩銘用手推開他;另有兩名示威者以身體逼開他。最終由警長何國柱以滅火筒撲滅了火種。黎續指,及後看見被告黃之鋒及羅冠聰以身體阻擋何國柱滅火,於是大聲要求對方不要推,惟黃之鋒突然用手搶走他的水樽,並鬆手令水樽跌在地上,黎遂問黃「做乜搶警察嘢」,黃表示「唔係我推,係你啲夥計推啊」,其他示威者繼而開始圍攻及質問黎,黎表示,因黃的關係,導致很多示威者圍着他,令他不能正當執行職務。

案件編號:ESCC 2219/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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