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譚伯榮代付裝修費 下屬稱罕見

由李國寶擔任主席的東亞銀行,其私人銀行部前高級副總裁劉有為,在職時涉嫌收受資深物業投資者譚伯榮共約一百五十萬港元利益,以協助譚取得逾十三億港元信貸案。譚伯榮的女下屬X昨繼續作供,劉的干德道住所裝修,譚表明願意為劉支付一半約廿六萬元裝修費,譚沒有告訴X原因,X亦沒有追問,因譚是老闆,老闆吩咐她做事,她不會跟老闆爭論。惟X指跟隨譚工作多年,從未見過譚替其他人支付裝修費。

四名被告依次是劉有為(四十二歲)、譚伯榮(六十七歲)、其姪兒譚曉杰(卅四歲),及嘉信裝修工程負責人陳成業(四十二歲)。譚伯榮是惠和兄弟實業有限公司唯一董事及股東。

裝修報價53.3萬元
X繼續作供指,一一年六月她從譚伯榮處得知劉有弄瓦之喜,她遂按譚指示,分別在兩間嬰兒用品及童裝公司,訂購包括嬰兒鞦韆等嬰兒禮品,並送貨到劉的干德道住所給劉妻,送予劉的女兒。至一三年五月,譚通知X,劉的住所將進行裝修;及至七月,譚稱願替劉支付一半裝修費,譚另外吩咐姪兒即譚曉杰,要跟進劉家的裝修事宜。X為此致電劉,惟她憶述指,劉聽到譚表示支付裝修費後,並無特別反應。最終劉的住所由譚相熟的嘉信裝修工程負責裝修,報價單上的裝修費是五十三點三萬港元。

更改地址向公司報銷

X指由於劉的住所並非屬於惠和的名下物業,她未能以惠和名義報銷裝修費,她遂透過譚曉杰向嘉信提議,在相關發票上將裝修地點寫成惠和名下的尖沙咀廣東道「流尚坊」地下大堂;惟「流尚坊」當時根本無裝修工程。

至於劉與妻,在裝修期間暫住譚的富豪海灣獨立屋,劉妻期間更曾免費獲借用惠和名下的平治房車。X對此表示,劉搬回裝修畢的干德道住所後,劉妻一度想買下該平治房車,譚開價僅五萬元,惟劉妻最終打消買車念頭。

案件編號:DCCC 19/2015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