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土民主前線」的發言人梁天琦,早前參與立法會新界東補選期間,擬使用政府向各候選人提供的免費郵遞服務,向選民寄出其選舉宣傳單張時,其單張的樣本內有被指違反選舉指引的字眼。字眼包括「勇武抗爭」、「以武犯禁」、「異於中國歷史」、「自治」、「自決前途」、「香港自治」、「自主」等,而梁又拒絕按局方要求刪除該些字眼,香港郵政因此拒絕替梁免費寄出該些單張。
申請人梁天琦認為,選舉事務處侵犯了其言論自由和對他作出政見歧視,昨入稟高院就事件申請司法覆核,要求高院裁定選舉事務處的決定違反《基本法》。 案件編號:HCAL 82/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