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兒童案年達300宗

【本報訊】「判幾多年都補償唔到女童所受嘅傷害!」警方昨日已第一時間將本案判刑結果告知女童母親,但有社工坦言,事件對女童的傷害難以彌補。數字顯示,兒童被性侵犯個案持續高企,過去五年每年均多達三百宗,佔整體虐兒案件逾三成,有社福機構建議,政府應為有五歲以下兒童的單親或新來港家庭進行定期家訪,一方面了解他們的需要,另一方面可及早發現兒童有否被性侵犯。

消息指,受害女童現時與母親租住私人單位,情況良好,社會福利署正提供協助。有專責調查虐兒案的警務人員指,由於性侵兒童案往往在發生一段長時間後才被揭發,故警方近年已加強與社署及非政府機構合作,為學童及成人舉行講座,以便及早提高學童的警覺性,成年人亦可及早識別兒童可能被性侵犯。

根據社署資料,本港去年共有二百七十三宗新呈報兒童被性侵犯案件,佔整體虐兒案逾三成,是繼身體虐待後排第二位,而情況亦與過去五年相若。

扭曲價值觀 長大後礙社交

防止虐待兒童會總幹事何愛珠表示,「無論個爸爸被判監幾多年,都補償唔到女童所受到傷害!」她指,由於五歲以下兒童的認知及自我保護能力較低,一旦被性侵犯,影響極深遠,自我形象及價值觀也會被扭曲,長大後或難與異性發展親密關係,必須提供適當輔導。

何指出,性侵犯兒童個案持續高企,建議政府應帶頭定期為有五歲以下兒童的單親或新來港家庭進行家訪,這安排絕沒有歧視成分,而是希望可了解他們需要的同時,亦可及早識別兒童有否被性侵犯。她又指,現時性罪犯入獄後接受治療屬自願性質,認為政府必須推行強制治療,避免他們出獄後重犯,對社會構成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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