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醫療產品代理公司前總監疑以高於其所屬公司的定價,向內地經銷商出售其公司獨家總代理的器官保存液,涉嫌將差價「落格」之餘,甚至直接侵吞貨款,多年來涉款逾七百萬元;他同時與妻涉嫌處理以不法手段從公司取得的四百五十多萬元得益。前總監被控一項詐騙及十一項盜竊,他並與妻同被控一項洗黑錢,夫婦不認罪,案件昨於區院開審。
男被告陳朝約(五十五歲),是信安醫療有限公司前銷售及市場總監;信安前稱亞特斯醫療(香港)有限公司,而亞特斯前稱大昌行保健藥業有限公司。女被告是其妻吳偉紅(五十四歲)。
控方開案詞指,信安是一種作為保存移植用器官的保存液「ViaSpan」之獨家總代理,男被告專責向內地授權經銷商出售該保存液。在事發的○六至一○年間,男被告陳虛假地向經銷商指ViaSpan每盒售價一萬七千零廿七元,並出售了一百四十盒,但公司訂價實際上是一萬五千元。另外,男被告涉於○七至一二年間,出售逾二百盒ViaSpan,總值四百五十多萬元,惟經銷商是將貨款存入女被告的公司戶口內,而非支付予信安。女被告在戶口收到貨款後,會將錢提走,部分轉到男被告戶口。
案件編號:DCCC 524/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