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龍機師追21萬欠薪轉區院審

【本報訊】國泰港龍航空一名機長早前入稟勞資審裁處,向公司追討共廿一萬一千元的有薪年假及休息日薪金。案件昨日繼續聆訊,裁判官昨同意按與訟雙方意願,將案件轉交區域法院審理,以便雙方爭辯進一步法律觀點。

法律觀點現爭拗

申索人國泰港龍航空機長Mackinlay Andrew Anthony,早前向法庭要求將案件轉介至高等法院審理,申索人認為,本案當中涉及《僱傭條例》關於工資的法律定義。

裁判官尊重雙方意願,同意轉交案件至其他法院審理並由律師代為爭拗相關條文,但由於高等法院案件的申索金額需要達到一百萬元,本案申索人要求索償的欠薪僅廿多萬元,除非申索人聯同其他機師共興訴訟,否則只能在區域法院審理。

最終申索人同意在區院審理,國泰港龍航空代表亦無異議,案件待排期聆訊。申索人庭外被問及對是次訴訟的看法,他指由於仍是公司員工,不便多談,僅透露會聘請資深大律師抗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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