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獲長和及長實地產主席李嘉誠捐款十七億元支持興建的大埔洞梓慈山寺,其承建商俊和建築有限公司(原告)向聘請它的善慧有限公司(被告)追討二億元工程費,被告則向原告反申索事後做補救工程的一億五千萬元,案件昨於高院續審。原告的前副項目經理李家良指,代表被告管理工程的長實代表,對寺廟建築的嚴格要求,當中包括要寺內的「防彈宿舍」的防彈窗戶設計,與其他房間的普通窗戶外觀要「完全一樣」,這亦是拖慢整個工程進度的原因之一。法官期間查問「長實是不是很『奄尖』」時,他乾笑了一聲,回應「有啲啦」。
另外,原告另一證人副總裁李家粦則供稱,雖然原告一方曾答應在一三年五月底完工,但因長實方面,對選採的高級石材「flammet」之品質要求嚴格,而有關石材全世界只有北歐挪威一個供應商出產,而符合要求的石材,要等到同年九月才到齊,建造進度因而受到影響。
案件編號: HCCT 29/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