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與11及13歲女非法性交 18歲侍應認罪候懲

【本報訊】十八歲快餐店男侍應,於動漫活動認識年僅十一歲的小六女生後,火速發展成情侶,更帶她返家發生性行為,女生事後在社交網站facebook透露遭侵犯而揭發事件。之後男侍應亦在社交網站認識另一名十三歲中一女生後,多次發生性行為。

涉案十八歲被告楊偉德,昨於區院承認五項與未成年女童非法性交及一項非禮罪,被還押至四月十二日以候教導所報告始判刑。案中兩名女事主,X事發時僅十一歲,Z事發時十三歲。

案情指,X於去年四月在一個動漫活動中認識被告,之後成為情侶,她於四月底某天學校假期到被告家中時,與他發生性行為。X不知被告有否用安全套;至六月時X在fb留言投訴遭被告侵犯,因而驚動警方。

留宿被事主父母揭破

而Z就在社交網站認識被告。去年十月七日凌晨Z帶被告返家,在自己房內跟被告性交。翌日晚上Z父母始發現被告留宿,被告藉口指,因沒帶門匙無家可歸,Z父母同意當晚收留被告,但要Z到父母房睡。惟Z半夜溜回自己房,讓被告撫摸及吻胸後大被同眠。十月八日中午,Z放學後未有返家,與被告往賓館「開房」,當晚二人三度性交。

案件編號:DCCC 748、1018/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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