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靜致遠:維護社會整體利益

日前,由於不足法定人數,立法會一個原訂審議《證券及期貨修訂規則》的小組委員會宣布流會。委員會有五名成員,但只有兩位出席,尚欠一人才足夠法定人數,因此會議被迫暫停,缺席的包括建制派及泛民主派的議員。

立法會的主要職能是審議及通過法例、審批公共財政,以及監察政府運作;而立法會議員的主要責任是出席會議,代表香港市民處理上述的重要任務。可惜,今日的立法會議員對議會工作似乎無心戀戰,愛理不理,連出席會議都欠缺積極性,實在令人失望。

過去一段時間,泛民政黨不滿意政府一些政策及撥款,於是發動拉布戰略。雖然拉布令議會工作拖延,但仍可以有個說法。反觀今次新法案委員會出席不足人數而流會,根本找不到可以原諒的空間。一直以來,立法會議員監察政府及官員不遺餘力,絕不手軟。我們可以想像一下,如果有一位負責官員出席立法會會議時遲到或缺席,議員會有甚麼反應?議員嚴人寬己並不是恰當的態度,也損害他們在市民心中的公信力。

過去幾年,議員忙於政治鬥爭,身心俱疲,因而忘記了應有的本分,也沒有精力好好處理議會的工作,令民意代表漸漸遠離民意。議員時常批評特首及問責官員民望低,但立法會議員在民意調查中,民望與官員的分數同樣令人失望,市民對議員的評分絕大部分都是不合格。議員有太多政治計算,很多時側重個人或政黨利益。其實,他們的真正責任是維護社會整體利益,正如其選舉承諾——為香港市民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