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是次案件部分犯人由內地偷渡來港跨境犯案,令人憶起早年「旗兵」案件,因而哄動全港,庭上公訴人(控方)亦直言案件破壞深港兩地治安,要求重判。惟庭上部分被告均宣稱事前不知是綁架等,希望獲得輕判。而拒認主謀的被告猶敦魁則在結尾陳述時,主動為三名同黨求情。
被指控為主謀的猶敦魁在求情時指出,自己配合調查、如實交代。其代表律師認為,猶因年紀較大,故形成他為主導的「錯覺」。猶敦魁作結尾陳述時,主動為熊登輝、張襖江及毛小兵求情,稱熊登輝是孤兒,而這三人都只是聽從「我們」的指揮。
昨日亦有到場旁聽的猶敦魁妻子,則在見到丈夫出庭時流淚。猶敦魁於庭審完結時,亦特意向妻子隔空傳言,希望妻子日後要寫信給他,又交代她「賣了套房(賣樓)」。
另一被告王譽錕於自辯時強調只是聽從猶的指示,應屬從犯,又表示自己主動安慰受害人,且曾勸其他被告收手;被告熊登輝、毛小兵表示事前對綁架不知情;被控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的梁起順、戴迅輝,同樣聲稱不知收到的是贓物。
多名被告辯護律師陳詞時,均希望法庭輕判。其中王譽錕的代表律師多次質疑在內地審訊的合法性,認為案發在香港,深圳警方應只協助港方調查。他並舉例指,香港落網疑犯鄭興旺明年才有判決,但是他的委託人在內地卻遭到快速審判,若兩地判刑懸殊,足見審判不公。
該律師另質疑多名涉案關鍵證人,如羅君兒男友、羅君兒父親羅家駒均沒有口供,認為控方指案情難以絕對正確,「如何肯定他(羅君兒男友)被綁?」
基於多項疑點,律師建議法庭量刑起點應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