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活節請願爭17天有薪假

【本報訊】復活節假期昨日開始,但並非每名打工仔都能於假期休息。職工會聯盟十多名代表昨早遊行至政府總部,請願人士指出,估計目前有約八十萬名基層前線僱員只能放「勞工假」,全年有包括三天復活節假期、佛誕及「拆禮物日」等共五天公眾假期仍要上班,請願人士手持寫上「Give me five」的手掌形紙牌,爭取把勞工假與公眾假期看齊,令全港所有僱員每年同樣享有十七天有薪假期。

職工盟表示,法例沒有明確保障所有僱員均可放取十七日有薪假期,不少公司仍然奉行兩種假期制度,辦公室行政及文職人員有十七天公眾假,但前線及藍領員工只能跟隨法例放十二日勞工假,以從事零售、膳食服務的打工仔為主。職工盟形容,基層前線僱員受盡剝削,他們平日的工作時間已經很長,就連公眾假期亦比其他人員少,做法非常不公平。

促港府檢討安排

職工盟認為,一般前線僱員需要體力勞動,若將勞工假與公眾假看齊,前線員工有更多時間休息,紓緩工作過勞,除可提供他們的工作表現,更會減低他們遇上工業意外的風險,實為勞資雙贏的局面,職工盟促請港府不要再拖延,盡快檢討假期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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