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東亞前高層涉賄案 官不滿雙語審訊

【本報訊】由李國寶擔任主席的東亞銀行,其私人銀行部前高級副總裁劉有為在職時,涉嫌收受資深物業投資者譚伯榮逾百萬元利益以助其信貸申請,該案昨於區院再提堂。雖然律政司早前申請用英語審訊被拒,但律政司仍然堅持延聘說英語的外籍資深大律師布思義任主控官,並安排即時中英傳譯系統。

法官林偉權對此安排深感不滿,質疑律政司怎可能找不到懂中文的律師去頂替布,指審訊要雙語進行會諸多不便。林官表明無奈接受控方安排。

四名被告依次是劉有為(四十一歲)、譚伯榮(六十六歲)、譚的姪兒譚曉杰(卅二歲),以及嘉信裝修工程負責人陳成業(四十歲)。

案件編號:DCCC 19/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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