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子無返教會 母狂摑30巴

離婚後要撫養兩名兒子的新移民母親,於去年底揭發其八歲幼子沒有依指示返教會,反而偷偷與父親和兄長一同去看電影,更訛稱去圖書館做功課。她氣憤之下,在住所失控狂摑幼子左右兩邊臉近三十巴,更取出生果刀欲自殘,但被印傭及時制止。她昨在屯門法院承認虐兒罪,裁判官下令先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准許被告保釋至四月一日等候判刑。

女被告聶倩彤(卅四歲),報稱營業代表。她承認於去年十二月二十日在天水圍住所故意襲擊或虐待其八歲兒子。案情指,被告與丈夫已於去年五月離婚,兩名分別八歲及十四歲的兒子交由被告撫養。

與父兄睇戲 訛稱去圖書館

案發當日是星期日,被告問事主有否如常返教會,事主說謊稱當日去了圖書館做功課而沒返教會,但他其實在當日早上與父親、兄長及印傭一同去看電影。同日下午,被告揭發事主講大話,大怒下連摑事主右臉五下,繼而摑他的左臉逾二十下,並扭事主耳仔及用衣架打事主大腿,印傭嘗試制止卻不成功。

被告在失控之下再取出生果刀威脅會傷害自己,事主和印傭阻止,被告再踢事主腹部,混亂中被告不慎割傷自己左腕及擲毀印傭手機。

印傭遂將事件通知事主的父親,由他報警,被告其後被捕。她在警誡下表示自己因為兒子不去教會及講大話而「嬲得滯」,所以施以體罰。案發後,事主暫交由父親照顧。

辯方求情時透露,被告自一○年由重慶來港,案發時須照顧八歲及十四歲兒子,與其現任男友同住。辯方指,被告因不滿幼子「講大話冇去教會」而失控犯案,她承諾日後嘗試控制情緒及尋求輔導。

官:分分鐘呢世唔返教會

裁判官水佳麗斥被告不應視兒子為發洩對象,又說:「想像個仔咁細,因為咁嘅原因被你打餐懵,分分鐘佢呢一世都唔會再返教會」,現等候報告再作判刑。

案件編號:TMCC 781/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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