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在前年未出版已「胎死腹中」的《香港晨報》,其承印人領袖傳播集團有限公司的股東霍漢及夏萍夫婦,早前因拖欠債主香港衛視國際傳媒集團有限公司二千八百萬元,被對方入稟高院呈請將二人破產。案件昨於高院提訊,霍、夏均沒有到庭;呈請人代表律師指,至今仍未完成向二人派送傳票的程序,要求將案押後,聆案官最終把案押後至五月四日再訊。
事件緣於領袖傳播集團在一二年為了《新晚報》復刊一事,向香港衛視國際傳媒集團借款二千萬元,並由霍漢及夏萍擔任貸款擔保人,香港衛視國際後來興訟高院,向領袖傳播集團、霍漢及夏萍追討欠款連利息共二千八百萬元,獲判勝訴,由於欠款一直未還,香港衛視國際早前再入稟高院申請將領袖傳播集團清盤及霍、夏二人破產,法庭早前已正式頒令領袖傳播集團清盤。
案件編號:HCB 9073,9074/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