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圍多個公共屋邨早前接連發生爆竊案,兩名港男及兩名內地漢在上周穿校服扮學生進入天瑞邨的單位後,涉嫌用百合匙入屋爆竊被捕。四名被告被控備有偷竊用具及爆竊兩罪,昨於屯門法院再提訊時,控方在庭上透露,警方在其中一名被告的手機內,發現懷疑「爆竊名單」,記下了高達逾五百項分布港九各區住宅單位的地址資料,而資料旁邊更附註「爆」、「屋有人」、「緊急逃亡」等字眼,其中八十六個單位已被爆竊。裁判官將四人繼續收押至四月十九日再訊,待警方進一步調查。
被告依次是裝修工人林鉦軒(三十一歲)、及均屬無業的蔡宗岳(三十二歲)、古俊鋒(二十一歲)及彭磊(二十二歲)。首及次被告是港人,第三及四被告是內地人。
控罪指四人於三月一日在天水圍一帶備有百合匙、手套、對講機等物品,以供爆竊過程中使用;四人另被控在同日爆竊天瑞邨某單位,在該處偷竊兩條鎖匙。四人暫毋須答辯。
控方在庭上指,各被告或涉更多同類案件,因警方在次被告的手機中,發現了五百零五項不同屋苑大廈及單位地址的詳細紀錄,紀錄旁邊皆有附註,寫有「爆」、「獲」、「屋有人」、「緊急逃亡」等字眼,其中八十六個單位已被爆竊,該些戶主亦已報警。警方懷疑四名被告與多宗同類案件有關,將陸續安排事主進行認人手續。
據悉,警方相信上述「爆竊名單」與早前在許多屋苑單位門外出現的神秘符號並無關係。
另外,在警方日前安排的認人手續中,一名深水埗區戶主認出第三及第四被告曾搜掠其單位,二人遭戶主喝止後逃脫;而本案天瑞邨事主的鄰居,亦認出次被告曾穿校服按門鐘。
控方指首被告雖未被認出,但根據警員觀察,首被告曾與第三及四被告進入天瑞邨的大廈內,逗留了數小時。控方又指,埋伏警員當天拘捕四名被告時,有同黨駕車逃脫,故反對各被告保釋以免干擾調查。
案件編號:TMCC 634/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