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務處前助理處長黃敦義退休後加入嘉華國際擔任企業傳訊部副總監,去年十一月底黃在嘉華國際的北角辦公大樓接洽一名聲稱上門追債的內地男子時,指對方涉嫌恐嚇要「幹掉他」,遂報警拘捕該名男子。涉案內地被告趙東旭之前被控一項刑事恐嚇罪,案件昨於東區法院再訊時,控方以證據不足為由,撤銷其控罪,當庭獲釋。被告聞言即以普通話大聲向法官致謝:「謝謝法官」。
控方昨在庭上指,聽過事主提供的現場錄音紀錄後,認為證據不足以證明被告有意圖令他人受驚,諮詢法律意見後,決定撤銷被告控罪。裁判官表示,被告被捕後曾遭警方收押達六周,因此提醒控方,在面對相類案件時,應審視有關證據是否足以成為反對被告保釋的基礎,不應貿然便反對被告保釋。
持雙程證來港的被告趙東旭(四十九歲),報稱商人,控罪原指他於去年十一月卅日,在嘉華國際中心廿九樓內威脅黃敦義。趙獲釋後在庭外表示,會透過法律途徑及媒體協助繼續追債,因為是血汗錢;他並大讚香港法律公正,還他一個公道。
案件編號:ESCC 3925/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