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多次靠種樹霸地與大地產商進行逆權侵佔官司的花農陳尊,四年多前向九倉旗下公司興訟,聲稱他於大嶼山東涌道及石門甲道三批共十四幅九倉農地上,種植果樹逾廿年一直無人干預,向法庭申請逆權侵佔該十四幅地。陳尊去年一月過身,臨終前指示其妻鄧克玲代夫繼續「出戰」,案件昨於高院開審。
原告陳尊(已故),現由遺孀鄧克玲代表,被告是九倉旗下Forestside Limited。爭議的土地位於東涌道及石門甲道,第一批地有兩幅,分別佔地一萬八千方米及三千七百方米,原告聲稱自一九六二年已佔用;另外兩批地共十二幅,佔地九十至九百方米不等,原告聲稱九五年開始佔用。
控方開案陳詞指,陳尊佔用該三批地種果樹多年,但作為土地擁有者的被告一直沒有干預,由於維時逾廿年,據《時效條例》應判原告一方可擁有該些土地。被告一方質疑指,陳尊有部分土地自○○年起已沒有再耕種,更交予一間土木工程公司堆放泥頭,故應視原告一方已放棄該些土地權利。
鄧克玲作供時堅稱,丈夫與工程公司有協議可隨時收回土地,其間陳亦有不時巡視及管理土地;○○年後陳亦有收回土地再種植,直至○七年才再讓公司堆放泥頭。被告律師引述專家報告指,其中兩批地於○○年後並無任何耕種痕迹,且在倒泥頭後該些土地亦不宜耕種,惟鄧不同意專家報告說法,指丈夫佔用土地主要是為「霸地」,故農作物產量較少。
案件編號:HCA 2055/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