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懋集團前主席龔如心於○七年過世後,留下八百三十億元遺產,觸發一宗世紀爭產案,案中兩名男主角龔仁心及陳振聰事後分別交上惡運。其中代表勝方的現任華懋集團主席龔仁心,被指於爭產案進行期間藉一宗虛假的內地投資交易,以挪用華懋集團旗下當銳有限公司的資金,用來協助華懋慈善基金打爭產官司,當銳昨入稟高院民事控告龔仁心,要求他交代該些款項去向和賠償當銳的損失。
原告當銳有限公司,被告龔仁心。入稟狀指稱被告涉串通時任華懋集團行政總裁許業榮、商人陳書春等,一同損害原告的利益,促致原告於○九年一月廿九日與兩間內地公司,即天量有限公司和天耀(廈門)置業發展有限公司,就廈門國際廣場的發展項目簽署獨家代理合約;被告又促使原告於同日支付了逾一億三千萬元給另外兩間公司
入稟狀又指,被告明知上述的獨家代理合約交易並非真交易,亦不符合原告的最佳利益;被告並知道該交易只是一個計劃,目的是將原告的資金用來支付華懋慈善基金在龔如心遺產案中的法律費用,但被告仍在華懋集團主要股東參明有限公司的董事局會議中,投票支持該交易,令參明指示原告進行該交易,而被告則安排透過間接方法,將其中五千萬元轉給華懋慈善基金去打官司。
原告認為被告在上述事件中,利用了非法手段或失職,導致原告蒙受損失,因此向被告興訟追討賠償。
案件編號:HCA 84/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