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飛石擊穿私家車擋風玻璃,司機遭擊斃慘死車廂內,警方調查重點是擊中死者的建築材料石塊從何而來,是否有重型車輛載貨不穩從車上跌出。據警方數字顯示,去年首十個月,檢控八百二十一名載貨不穩的司機;二○一四年全年檢控了八百九十一人。香港汽車會發言人江日雄指出,貨車司機有責任確保車上貨物穩固,「唔會咁容易瀉出來危害途人同其他司機」。
路面石塊被車輛輾過彈起甚至乎是孖轆「夾石」,均有可能釀成意外。他指出,因重型貨車車尾有兩對孖轆,孖轆中間的空隙有機會夾住石塊,「喺馬路車速慢,『夾石』唔會飛出嚟,但喺高速公路,車速可達到七十、八十公里,車轆離心力極大下,『夾石』的離心力亦會愈來愈大,最終會離轆飛彈而出,有機會擊中其他車輛。」
香港汽車高級駕駛協會副主席譚錫輝表示,為人為己,貨車司機開車前除要穩固車斗貨物,亦應留意孖轆是否有「夾石」,若果有應即時取出。其他司機開車時,亦不要跟重型貨車跟得太貼,除了因有機會墮物外,亦會阻礙駕駛視線,最好應預留三秒距離,司機可及時作出適當反應。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根據《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則》,司機須確保負載物已適當地固定在車輛上,不會對任何人造成危險,亦不會對道路或財產造成傷害。司機一旦被證實違規,初次被定罪可處罰款五千元及監禁三個月;再犯者會被罰款一萬元和監禁六個月。若司機明知貨物堆疊比車斗高,沒有把貨物穩固好而開車,並使途人或其他司機死亡,有機會被控告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判刑則會較重。
本港去年曾發生多宗因車輛載貨不穩引致的意外。去年四月廿二日,一輛運送傢俬的貨車,駛經觀塘繞道時,車斗掉下一張床架,導致尾隨三輛私家車收掣不及「串燒」炒埋一碟,兩名男女司機受驚及受傷;八月五日,一輛運菜貨車駛至沙田醫院附近對開,有一綑共四個發泡膠箱從車斗跌出車外,跟尾兩車猛撞七人傷。七月及十月,兩輛泥頭車分別在油麻地佐敦道及觀塘繞道,因急煞車致車斗泥頭瀉出,導致寶馬房車及客貨車慘變「泥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