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招牌及擴展營業阻通道,消防車被擋延救援。緊急車輛通道的闊度及淨空高度都有特定規格,但元朗有緊急車輛通道卻受招牌及店舖貨物阻塞,變得「此路不通」,消防員需用上逾半小時清空通道,才能讓消防車通過。區議員批評部門處事官僚,以致緊急車輛通道受阻情況遲未解決,要求部門盡快糾正違規問題,保障居民安全。
陳先生早前途經元朗俊賢坊,發現消防處在緊急車輛通道進行行車測試,惟消防車被附近店舖的招牌及擅自搭建的帆布簷篷阻擋而未能夠通過,消防員需要先拆除招牌才能讓車輛順利駛過,「嗰日拆個招牌同啲簷篷都搞咗大半個鐘,好彩只係測試啫,如果真係有火警,燒死咗人架車都未入到去啦!」
不過,陳指事後有關招牌及簷篷又再重新張掛,批評有人罔顧消防安全,要求有關部門糾正問題並檢控違例人士,以保障居民生命安全。
記者曾實地視察,發現本應被消防員拆除的招牌已重新裝上,而再次搭建的帆布簷篷亦只離地約三米高,未能符合緊急車輛通道須保持四點五米的淨空高度要求。另外,通道上亦有小販及附近地舖的貨物,或會影響通道暢通。
消防處發言人證實,早前在上址進行路面行車測試時,梯台車曾受該路段附近兩個商舖懸掛的招牌影響,經該處人員通知有關負責人後,其中一個招牌已被即時移往別處,另外的招牌經有關人士調整高度後,梯台車亦可順利通過。發言人又指,該處亦將招牌、貨物及簷篷造成阻塞的情況轉介相關部門跟進。
屋宇署發言人表示,在緊急車輛通道的上方,任何部分如設有任何架空搭建物,必須保持不少於四點五米的淨空高度。發言人又承認於去年十一月曾接獲消防處轉介,指有招牌影響緊急車輛通道的使用。該署調查後,發現五個位於該處的招牌可能會影響該通道的使用,已即時向有關人士作出口頭勸喻,並會向招牌擁有人發出清拆令。
食物環境衞生署發言人則指,就該處的店舖及小販造成通道阻塞的情況,該署過去一年共接獲十八宗投訴及提出一百八十一宗檢控。
「呢個情況涉及唔同政府部門,但個個部門都各自為政,你推我讓,搞到問題存在咗好多年都解決唔到!」當區區議員黃偉賢於消防處進行路面行車測試當日亦有在場,批評各部門處事官僚,遲遲未能改善緊急車輛通道受阻的問題,更認為人命攸關,緊急車輛通道的暢通度會影響救援速度,要求部門採取聯合行動,糾正違規問題。
記者:楊育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