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向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指,去年共有四十七名警務人員無力償還債務,較前年的五十人微跌,更較二○一二年的七十二人下跌三成四;其中一人自二○○五年開始欠債至今,負債長達十年。
警務人員負債原因中,以家人及親友問題佔最多,達七成;其次為賭博,佔百分之八點五;重要人生大事佔百分之六點三;生意失利及揮霍,分別佔百分之四點三及百分之二點一。
不過,值得關注的是去年上半年共有四十八人被稅務局發出追討稅款通知書,較前年同期的卅六人上升三成三;較二○一三年上半年只有廿八人,更上升達七成。去年上半年警務人員被追討欠稅的金額為七十七萬元,較前年上半年的五十五萬元上升約四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