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製餅女工去年十一月中在大埔工業邨的美心食品廠清潔運輸帶時,右前臂連同毛巾被扯入滾輪,導致右前臂骨被夾斷成七截。被告美心食品有限公司事後被票控「沒有確保僱員的安全及健康」罪,經審訊後昨於沙田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裁判官裁決時直指,女事主與另一在場女工友的供詞有矛盾及不合常理,加上被告在女事主入職時,已向她派發職業安全小冊子,認為被告並無自招嫌疑,故判被告脫罪兼得堂費。
案件編號:STS 4588/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