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銷售經理在尖沙咀的九龍公園內吸煙時,不滿被女途人阻止,涉嫌向她連環爆粗辱罵:「我食煙關你乜X事」、「你個臭X」等,女途人不堪受辱,向公園保安投訴最終報警處理。經理因而惹上官非,被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票控一項「在遊樂場地內使用淫褻性言語以致令人煩擾」罪,他昨於觀塘法院受審時辯稱,沒有講過控方所指的粗口,又指不清楚相關字眼可解作性器官。惟裁判官裁決時不接納其證供,裁定他罪名成立,准他保釋候判。
四十五歲被告倪世濤被指違反《遊樂場地規例》,控罪指他在去年四月廿一日於九龍公園內,向他人使用淫褻性言語以致令人煩擾,被告並無聘請律師代表,自行抗辯。
女事主黃穎旋(譯音)作供指,當日中午在九龍公園行經「雪糕亭」附近時,見被告正在吸煙,她上前勸止:「先生,呢度唔可以食煙喎!」惟被告隨即發難:「關你乜×事?你係咪好×得閒?你個臭×,你小心啲……」事主見狀,遂走到公園的海防道閘口向保安員投訴被告吸煙,但被告尾隨上前,再次向她爆粗:「你係咪咁×得閒呀?」事主遂報警,被告則離開公園。其後,警員到場向事主落口供時,被告折返公園並再用粗口「問候」事主,因而「自投羅網」被警截獲。
被告自辯時則指,當時因「思考事情」而不經意吸煙,遭事主勸止吸煙後,已即時回應「唔好意思」,並把煙頭丟棄垃圾桶,但因事主仍不斷纏繞他及指摘他亂拋垃圾,他感到冤屈才激動反擊:「死八婆,我已經整×熄咗支煙,你仲想點×樣呀?」被告表示沒有說過控方指稱的粗口,但承認曾向事主說過「粗少少嘅說話」,但堅稱「無講淫褻言語」。控方盤問時質疑被告說法自相矛盾,被告回應:「『×』係咪性器官?我唔清楚喎!」
裁判官裁決時表示,認為女事主誠實可靠及口供清晰,相反被告對事件「無心裝載」,故認為被告的記憶及辯解都不可信,因此裁定他罪名成立。被告自行求情時僅稱,任職銷售經理年薪七十萬元。裁判官將案押後至本月十一日判刑,被告續准保釋。
康文署發言人指根據《遊樂場地規例》,任何人違反上述條文可被判罰款二千元及監禁十四天;又指署方由○八年至今,共有五宗個案引用上述規例,成功將違規者定罪後均判予罰款。
案件編號:KTS18418/2015